南朝时期,孔琇之担任地方官时,遇到一个十岁小孩偷割邻居的稻谷,邻居将他送到公堂。琇之按盗窃罪论处,手下人为小孩求情,琇之说:“一个人十岁就能做小偷,那么长大后有什么事情干不出来的呢?”
用反问的语气表示无所不为。
有小儿,年十岁,偷刈邻家稻一束,琇之付狱案罪,或谏之,琇之曰:‘十年便能为盗,长大何所不为?’ 《南史·孔琇之传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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